評估政策
(一)評估目的
1. 協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進度;
2. 讓教師找出學生在學習上的強項及弱項,以提升學與教的效能。
(二)評估模式
本校各科採用不同的評估模式,從而對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和學習,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年級:
上學期不設測考,設有進展性評估/評估,定期檢察學生的學習進度,各科評估的學習表現不計算成績及排列名次;下學期設總結性評估(測考),分別為測二及考二。
二至六年級:
中、英、數均設有進展性評估,定期檢察學生的學習進度;而總結性評估(測考)則在上、下學期各進行兩次,分別為測一、考一、測二及考二,著重檢視學生的學習成果及教學效能。
| 年級 | 評估模式 | 評估科目 | ||
| 一年級(上學期) | 進展性評估/評估 | 第一學習階段 | 中、英、數、人文、科學 | |
| 第二學習階段 | 中、英、數、人文、科學、宗教、視藝、音樂、普通話、體育 | |||
| 二至六年級 | 進展性評估 | 中、英、數 | ||
| 一年級(下學期)及 二至六年級 | 總結性評估 | 測驗 | 中、英、數、常(二、三、五、六年級)、人文(一、四年級)、科學(一、四年級) | |
| 考試 | 中、英、數、常(二、三、五、六年級)、人文(一、四年級)、科學(一、四年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