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圖書館
早上開放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對 象 |
備 註 |
上課日(星期一至五) |
上午7:45 – 8:10 |
小一至小六 |
必須預先領取「通行證」, |
上課日(星期二、四) |
上午8:15 – 8:40 |
小一至小六 |
全校24班按「早讀課」時間表輪流借閱圖書。 |
*小息開放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對 象 |
上課日 星期一至五 |
小息(一) 上午10:00 – 10:20 |
小一、小二及小六 |
小息(二) 上午11:30 – 11:50 |
小三、小四及小五 |
* 課後開放時間及使用方式
日 期 |
時 間 |
對 象 |
方 式 |
上課日 |
逢星期一、二、四及五 星期三 |
小一至 小三 |
課後親子伴讀時段: |
小四至 小六 |
必須填妥學生家課冊「四至六年級放學後使用圖書館或電腦室申請表」, |
* 考試周及學校假期內暫停開放
種類 |
借閱者 |
備註 |
中文圖書 |
教師 / 學生 |
|
英文圖書 |
教師 / 學生 |
|
多媒體 |
教師 / 學生 |
1.全部資料只供館內閱讀 |
參考書 |
教師 / 學生 |
1.全部資料只供館內閱讀 |
期刊 |
教師 / 學生 |
1.展覽架及報紙架只供館內閱讀。 |
教師參考書 |
教師 |
學生不得取閱 |
(一) 借閱圖書館資料規則
1 學生可使用貼於家課冊封面之條碼借書。
2 借書條碼不可借予他人使用。
3 學生最多可以外借四項圖書館資料。
4 外借圖書館資料,每次限期14 天。
5 借用人於離開圖書館前,須確保所外借的圖書館資料完好無缺。
6 學生遲還圖書五次,學校將發違規通知書,五次以上將被記一缺點。(全學年計算)
7 任何人必須完成圖書館借取圖書館藏件的程序,始可自圖書館取走任何圖書館藏件。
8 圖書館資料如有遺失或遭損壞,借用人須繳付費用,數額相當於重新添置該項資料或添置包含該項資料在內的整套圖書館資料所需的款項。
(二) 使用中央圖書館規則
1. 愛護圖書。
2. 保持圖書館清潔整齊,請勿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
3. 在圖書館內請保持安靜,切勿高聲談話、嬉戲或追逐,以及請勿使用手提電話。
4. 避免攜帶書包進入圖書館,若有需要,可將個人物品存放於館內指定區域。
5. 圖書館之書籍、報章,應小心使用,閱讀後請放回原處。
6. 請小心使用所有資訊產品,如錄音機、錄音帶、電腦、光碟及電腦磁碟等,使用後請放回原處。
7. 未辦妥借用手續,不得擅自帶走圖書館內任何物品,否則可被當作偷竊行為處理。
8. 離開圖書館前,請主動向圖書館內人員出示所攜帶的物品,包括已辦理借用手續的資料。
9. 有關中央圖書館之各項規則,校方將定期檢討及修訂。
(三) 課後使用圖書館守則
小一至小三(課後親子伴讀時段)
1. 學生必須跟原班排隊放學,到達大操場接放學區後,由家長陪同,便可進入圖書館。
2. 家長及學生必須共同遵守中央圖書館之使用規則。
3. 家長須與子女共同閱讀,請勿在圖書館內做功課或溫習課本。
4. 家長不應獨留子女在圖書館內。
5. 參加者毋須報名或預約,由於空間所限,座滿即止。
6. 每位學生只可由一位家長陪同,家長亦不宜携同非就讀本校之年幼子女進入圖書館。
7. 請將書包放置於館外長椅。
小四至小六學生
1. 家長須替子女簽妥家課冊內「四至六年級放學後使用圖書館或電腦室申請表」;未獲批核者,將不可留校使用圖書館。
2. 家長須查閱子女的手冊,確實審核結果。
3. 獲批核學生必須隨原班放學,到達地下後,方可進入圖書館。
4. 必須遵守中央圖書館之使用規則,請勿在館內做功課或溫習課本。
5. 請將書包放置於館外長椅。
所有使用圖書館之人士均需遵守以上圖書館規則,懇請各界自律,共同維持中央圖書館之順利運作。